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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雖是這個作者的虛構故事 不過 卻也真實的令我忍不住難過一下       

單身 by H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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躺在床上紅著鼻子的是我。

整堆的衛生紙一坨坨的不規則散落滿地。我生病了。

惟獨這種時候,單身的壞處,才會在我腦海中閃過。

 

離婚至今二十年,一晃眼,我也已經四十歲。這麼長的時間經過,我努力的工作打拼,努力的要證明,離開一個男人,女人可以過得更好。

 

於是剛離婚的前幾年,我總是在意David有沒有交女朋友,交女朋友後有沒有幸福,是否會結婚,更會在意他在離婚後的工作有沒有加薪,有沒有升遷。

 

而我則是極力的在我的各個方面改善,加強。

 

我去割了雙眼皮,讓眼神更水漾。我去練習瑜珈,讓身體更有曲線。我去學習溝通與說服,讓我的業務技巧更好,我省吃儉用,只為了每次出門都能穿著一套套大家口中叫得出的名牌貨。

 

我們離婚時對彼此說著,要更幸福喔!

 

但我知道我們彼此都暗自較勁著「一定要比你幸福」,這才是證明離婚對錯的最好證據(我心裡是這麼想的)。

 

那一年,只因為我想要從事工作時間不固定的業務工作,我們開始了爭執,而因為工作無法配合David他家的正常作息,一次次的摩擦後,終於導致離婚。

 

我從來不懂女人為何一定要配合婆家,也從來就不能接受,為何結了婚,就不能夠有自我。

 

於是,我選擇了單身,愛上了單身。

單身,單獨的身體,再不用受人擺佈。

 

幾年後,我想我證明了我的決定,我的年薪遠遠超過了他的收入,而他,雖然再度的結了婚,聽說也就是那麼平淡的生活,他再也不在我的聯絡名單內。

 

因為我知道,我憑自己的力量,已經將這種陰霾一掃而空。

 

就在這個感冒的下午,我接到一個多年前的好友,傳來的簡訊。

David過世了,昨天,在台大醫院,腦癌」

 

我是驚訝的。算算他也不過才四十幾歲,除了感慨之外,我察覺心裡最底層的某種情緒,似乎蠢動了起來。

 

幾天後,我出現在他的家裡。

 

如我所料,一種不都會的裝潢,小小的一廳兩房,小孩子們與老婆擠在二十出頭坪大小的房子裡。

 

我靜靜的上了香,看著David的老婆-秀玲-也是四十出頭了吧。微胖的身材,地攤貨的家居服,很奇特的,我心裡已經沒有任何想要比較的心態。

 

「謝謝妳來。家裡很小,不好意思…」秀玲有著某種鄉下人的淳樸。

 

「別這麼說,應該的……」我環顧著屋內,心裡竟有種說不出的寧靜。而當我的視線停留在牆壁上的刻痕時,秀玲也注意到了。

「不好意思,那個是…」

「是幫小朋友量身高吧…」我不自覺得就脫口而出了。他老婆感到一絲驚訝,微笑以對。

「是…」

 

忽然一道黑影在我腳邊閃過,我看到了那是一隻毛絨絨的小黑狗,露著小小的虎牙看著我。

 

「啊,不好意思,他不會咬人的…」秀玲尷尬的連忙解釋。

我抱起小黑狗,雙眼和他對視著。

「妳是…黑妞嗎……」

「…對…」秀玲睜大了雙眼,加深了她的訝異。

 

而我也漸漸的,漸漸的,想起為什麼,這地方讓我如此熟悉……

 

收拾起我略微紊亂的心情,我向他老婆致哀後,準備離去。

 

走到門口時,我開口問著。

「你們家真溫暖,如果這裡有種著滿天星和百合,就更棒了…」

秀玲遲疑幾秒鐘後回答我。

「後院……種在後院…」

 

換我驚訝了。

「再見…」

我慢慢的走出他家,帶著百感交集的情緒,而迎面走來的是一個穿著小學制服的可愛女孩,與我擦身而過。

 

我停了下來,回頭看見小女孩走進了我剛才走出的門口。

愛琳,你回來啦!」我聽見了他老婆的叫聲。

 

我觸了電似的站在原地。

 

我想起了這一切都是他刻畫好的人生藍圖,在當初他提給我的「幸福企劃書」裡面。

David:「我們要有一個小小的溫暖的房子,然後牆壁最好是白的,可以讓我幫小孩子刻下他們每一個月每一歲長大的身高,然後我們要養一隻小黑狗,就叫做黑妞,如果房子前面有庭院最好,如果沒有的話,要在後院種下妳最愛的滿天星和百合……」

 

我想起了當年我的感動,我曾經和他一起想著,只要擁有這些,就是幸福的…

 

 

「我們不需要賺太多錢,只要大家開心就好,一家人在一起最重要…」

 

走出他們家巷口,我多年不見的眼淚,卻在眼眶轉著。

 

「如果有女兒,就叫做愛琳,男孩,就叫做艾衛……好嗎……美琳…」

一邊懷抱著回憶,一邊含著眼淚的我,慢慢走上我停在巷口的賓士車。

 

我今年四十歲,單身……


後記

 

聽說11月是單身月,因此我們公司也推出應景的飾品,可參考。

 

最後我想說兩件事情。

有看到網友留言,說喜歡看到好結局,這我不反對。不過呀,諸如被劈腿後發現真相,諸如從三角關係中敗下陣來,我都覺得,是好結局耶…端看您怎麼想了…    ( 我也認為這是好結局  )

 

另外,想拜託閱讀我作品的讀者們一件事情,那就是-「不要猜劇情唷」-否則,一來會失去看文章的樂趣,二來會模糊掉文章的焦點喔…畢竟我不是寫偵探小說…而我也會稍微轉變型態,不是都要以特殊結局來討好。謝謝大家的喜愛… 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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